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关于职工慰问有关办法(试行)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9-03-22 16:34:57
依据《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规定,经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关于职工慰问有关办法(试行)。
一、会员结婚生育的慰问
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生育,一般由分工会组织慰问,给予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从院工会经费中列支。
二、会员生病住院看望慰问
会员生病住院,分工会要组织人员看望慰问,慰问费用控制在300元以内,从返还给各分工会的经费中列支,同一会员、同一病种当年多次住院,慰问一次为限。患重大疾病确需院工会出面看望慰问时,院工会也要组织看望,慰问费用控制在300元以内,费用从院工会列支。
三、会员及近亲属病故慰问
工会会员去世时,院工会和分工会要协助会员家属处理后事,并给予慰问金2000元,从院工会经费中列支。工会会员近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院工会和分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帮助和慰问,并给予慰问金500元,从院工会经费中列支。
四、会员退休慰问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纪念品,从院工会经费中列支。退休职工去世时,院工会会同退休职工党政管理部门协助家属处理后事,并给予慰问金500元,从院工会经费中列支。
此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