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联系教职工办法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9-12-17 16:06:29
为切实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学院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联系点的确立
1.工会干部每人要明确一个单位或部门作为工作联系点。
2.工会干部在联系点要具体联系1至2名困难职工。
二、联系内容
1.深入调研。工会干部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对所联系点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工作实际,通过调查,征求基层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职工对工会的要求,了解民情民意,了解职工所思所想,为开展工作、制定发展措施提供资料,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2.服务职工。工会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的为基层群众答疑解难,要把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了解当前职工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尽工会所能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职工讲明原因。
3.督促检查。工会干部对联系点的工会工作负有督促的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工会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联系形式
1.开展谈心活动。工会干部在联系点适当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2.走访座谈。工会干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职工的生活状况,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发放调查表。定期在联系点发放调查表,征求联系点群众对工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统计、梳理和反馈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工会干部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一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联系点,过后要及时弥补。
2.工会干部每人要建立一套有关联系情况的档案。将每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录。
3.工会干部通过联系点,了解和掌握联系点职工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通过结对帮扶困难职工。
4.工会干部每年要为联系点办实事。要真正关心职工的疾苦,及时掌握职工生活难题,采取具体帮扶措施,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建立帮扶计划,实现帮扶目标。
5.工会干部要以身作则,争当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的职工树立榜样。
五、具体实施
1.本办法中工会干部包括工会专职工会干部和兼职工会干部。
2.本办法经院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