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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王丽斯老师荣获“河北省职工道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20-05-19 09:43:46

近日,河北省总工会下发《关于第七届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推选宣传活动入选典型名单的通报》,我院宣传部王丽斯老师被授予“河北省职工道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丽斯同志2017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宣传部干事,兼高铁1801班辅导员。参加工作以来,她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和满腔热忱的工作态度,不断提升业务、积极勤勉工作,先后组织拍摄了学院“青春告白祖国”等宣传片,撰写了多篇重要新闻稿件及优秀校友事迹材料。她还积极发挥自身特长,主持学院2019年“梦想起航 志在四方”毕业晚会,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先后被评为学院“十佳管理(服务)标兵”、“三八红旗手”。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代表学院在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举办的“中国梦 劳动美”演讲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并被推荐参加河北省演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作为辅导员,她甘当铺路石,始终用爱引领学生成长,深受学生的喜爱和欢迎。辅导学生先后参加河北省第三届“爱我中华·强我国防”大学生国防教育主题演讲比赛、河北省第四届大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大赛、河北省第二届“燕赵青年说”大学生励志演讲比赛等,多次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称号,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青年教师的责任与担当。
    “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推选宣传活动由省总工会举办,院工会于2019年9月在全院组织开展了推选工作,经分工会推选、工会委员会民主评议及公示等程序向省教科文卫工会进行推荐,最终由省总工会通过资格审查、网络点赞、专家推选等环节产生。活动旨在职工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凝心聚力、团结奋进,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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