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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活动经费核拨及报销流程有关事项/h2>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5-11-05 17:09:14

关于工会活动经费核拨及报销流程有关事项

 

经研究,院工会确定2015年工会活动经费仍按2014年度办法执行,并进一步规范经费核拨及报销流程,现明确如下:

一、将会员2015年度缴纳会费的50%返还各分工会使用。

二、院工会按每人200元标准向各分工会核拨活动经费。

三、评为2014年度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的奖金划拨该单位用于开展活动,其中:先进分工会各200元、先进工会小组和优秀文体协会各100元。

四、以上费用不得发现金,只能用于组织开展“三育人”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各分工会要注意将组织开展活动与职工福利有机结合,发挥好有限资金的作用。

五、各文体协会开展活动的经费主要由挂靠分工会负责,视各文体协会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情况,院工会酌情给予经费支持。

六、为规范管理,将工会活动经费核拨及报销流程作如下规定:

步骤一:各分工会提出年度活动计划(包括挂靠文体协会的活动)报院工会审核、备案

步骤二:各分工会按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活动

步骤三:开展活动后在院工会主页或本单位主页报道有关信息

步骤四:完成以上工作方可持活动经费支出票据到院工会审核

步骤五:在本单位年度经费限额内报销相关费用

步骤六:年底前各分工会提交至少一份工会工作案例和一次工会活动宣传专栏资料,作为核拨全年活动经费的依据。逾期不提交的,暂缓核拨第二年的有关活动经费。

院  工  会

2015310